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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关于复查2016秋季作业成绩的通知
2017-01-06    

 各位学员:

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,本学期作业成绩复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复查时间:17—10日(逾期无法受理)
修改时间:113—15日(若申请审核通过,按此时间操作)
 
操作步骤:
登录“学生工作室”申请管理作业成绩复查操作一栏点击“查看作业”操作栏“申请复查”填写复查原因。
 
复查条件:
1已提交作业,且作业内容含图片或附件,操作错误造成作业内容显示不完整,导致成绩为0分或低于60
注:本次复查不包括《小学分模块》、《合唱指挥》期末光盘作业、以及高校互选课程的作业成绩;
 
2未做作业者,不得申请复查
 
   凡是110日之后提出复查的,一律不再受理!
 
 
 
    教学部
20171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