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中心、学员:
根据2017年12月统考工作计划,现将本次考试成绩复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1、2017年12月统考成绩查询后,学员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,可于2018年1月29日前向所属学习中心提出成绩复核书面申请(复查申请表见附件1)交到所属学习中心,过期将不予受理。考生申请日期以申请信件(当地邮戳)发出日期为准。成绩复核只查卷面得分,不重新评卷。必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,学习中心不能代替申请。
2、学习中心审核汇总后于2018年2月5日前先将考生“成绩复核申请汇总表” (见附件2)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寄考区办公室挂号邮寄考区办公室,同时将纸介的考生“成绩复核申请汇总表”盖章后,连同考生的申请表一起挂号邮寄或快递至考区办公室(以校外学习中心当地邮戳为准)(考区办联系地址请登录统考管理平台查询),申请信件发出日期(当地邮戳)为准。
3、各考区办公室在接到校外学习中心汇总的复核申请后,在2月11日前予以书面答复,将复核结果(附件2、附件3)Email并快递回复校外学习中心。
4、学习中心须在2月22日前将复核结果电话并书面回复考生。
华南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
2018年1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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